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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基础教育前瞻性课题申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 作者:科研处 | 点击量:[]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基础教育

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16〕4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5〕19号),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工作。2016年起申报项目将分为面向基层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项目、江苏教育名家的教育思想推广项目、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研究项目等三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基层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及要求见苏教基〔2015〕19号文件。在集体和个人项目申报中,鼓励教师个人申报。本项目是前瞻性项目的主体项目,须在县级和省辖市申报评审的基础上上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江苏教育名家的教育思想推广项目。以实践、推广、深化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江苏教育名家的教育思想为基本定位。“江苏教育名家”可以是历史上长期在江苏工作的教育家,也可以是目前在职或离退休的当代教育名家。此项目要在深入研究、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侧重于教育思想的转化和进一步深化。申报单位要有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或着手批准成立的教育家思想成果推广中心(研究所等)。项目除在本地或本省辖市区域内有若干所推广实验学校外,须在本省辖市以外的苏北地区有挂钩推广的县或若干所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形成教育名家思想推广的学校联盟,并明确其中一所学校为项目实施的执行学校。本项目申报对象不限,以学校申报为主。项目从严把握,不分配名额。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愿申报。

三、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研究项目。要从影响全国、引领未来、走向世界的大思维、大格局出发,形成具有宏观、普适、前瞻的项目视野,既关注全省基础教育在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方面的重大方向性问题,又要有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改革路径,立足现实需求,瞄准前沿态势,提出江苏基础教育创新发展、优质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引领发展的大战略、大思路、大智慧,力争在理论、制度、实践等方面有重大突破。项目必须有一批不同地区的实验学校,形成研究实验学校联盟,并明确其中一所学校为项目实施的执行学校。本项目申报对象不限,项目从严把握,不分配名额。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愿申报。省属单位或省市联合组织申报的,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第二、三类项目除上述要求外,其他亦按苏教基〔2015〕19号文件精神执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上述三类项目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参加现场答辩。

从2016年起,各市、县(市、区)校也要积极建立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制度,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递进机制。请各省辖市教育局在市县校评审的基础上,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汇总后,于3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报电子版(所有项目标明类别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联系人:许敬乔,联系电话:025-83335679,电子邮箱:xujq@ec.js.edu.cn。

附件:1.2016年面向基层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项目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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